问题 | 高速公路征收会有返还地吗 |
释义 |
一、高速公路征收会有返还地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是征收了农民的集体土地都会有相应的返还地。如果是私人所有的土地被征收到了,那么可以自己与村集体协商处理。 所谓返回地,指政府依法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后,按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返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有土地。也就是说,返回地是国家返回给村里的,由村里根据实际情况分配给农民,目的是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有些人就把它卖掉。一开始只是在村子内部买卖。但由于这些返回地多数处在城乡接合部,经济价值和增值空间大,一些村民就把“土地分配计划使用证”拿到房屋介绍所出售。 二、高速公路征地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整的关于高速公路征收会有返还地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一般情况下高速公路征收农民的集体土地都会有相应的返还地,私人的可以和村集体协商。如果您还有对于关于高速公路征收的补偿等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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