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一、非全日制用工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般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可以使用口头形式订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有哪些类型 非全日制用工工资支付方式: 1.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2.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3.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 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区别 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区别为: 1.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3.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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