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土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集体土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土地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土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 1、拿着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缴纳公证费。 2、拿着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二、民法典中集体土地房屋权利人如何确定 集体土地房屋权利人(使用权人)的确定方法是看被审批许可建造宅基地的主体是谁,被审批许可建造宅基地的主体就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三、哪些属于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是指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集体土地房屋继承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既然是集体的财产,那么任何个人都是没有权利侵占的,但是有监督和保护的义务,如果想要使用集体财产的话,一定要事先跟集体商量,给与他们一定的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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