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消灭登记实施办法 |
释义 | 船舶转让(变更)登记实施办法: (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取得、转让、消灭登记(船舶转让登记);项目编码:221交通05—02。 (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 (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海事部门申请办理 (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1、属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3、利害关系人同意变更; 4、船舶共有人同意变更(共有船舶)。 (八)申请材料: (九)申请表格: 填写“船舶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一式二份),该申请书可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航务(海事)局窗口免费领取,按表中内容要求认真填写。 (十)行政审批(许可)程序: 1、受理 2、审定 3、制证及文书 4、发证并告知 5、立卷归档 (十一)法定时限:7个工作日。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十二)行政审批(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无 (十三)行政审批(许可)的法律效力:船舶经依法登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方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未经登记的,不得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航行。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关于发布交通部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100元,船舶登记项目变更50元。 (十五)年审、年检:无 (十六)监管措施: (一)项目名称:船舶所有权取得、转让、消灭登记(船舶消灭登记);项目编码 (二)行政审批(许可)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三)项目审批(许可)办理类别:承诺件 (四)行政审批(许可)申请受理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五)行政审批(许可)决定机关:市航务(海事)局 (六)行政审批(许可)数量及方式:无数量限制,向市海事部门申请办理 (七)行政审批(许可)条件: 1、属本海事管理机构登记管辖 2、船舶没有扣押、没有未决纠纷 3、抵押权人同意注销(船舶设有抵押时) 4、船舶共有人同意注销(共有船舶) 编辑推荐: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所有权转让 船舶优先权与船舶所有权转让 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与消灭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