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自愿协议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离婚自愿协议的法律流程是怎样的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离婚协议书等,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 3.批准。对于符合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离婚证。 二、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自愿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男女双方的身份信息; 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双方承诺不存在不适宜适用离婚冷静期的情形; 4.关于子女抚养的问题,包括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标准,抚养费的支付以及探望权的行使; 5.关于夫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约定,如房屋、车辆、股票等财产的归属; 6.关于夫妻之间补偿,赔偿的约定; 7.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双方的送达地址; 9.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