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降低连带担保责任的实用建议 |
释义 | 一、降低连带担保责任的实用建议、 降低连带担保责任的实用建议如下: 1.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 二、连带担保责任和一般担保责任的区别 1.连带担保责任更大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要轻,就是在法院没有对被担保的人强制执行的情况下,你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而连带担保的担保责任要大,就是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同时承担责任。 2.是否享有先诉抗辩权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间怎么算 连带担保责任的诉讼时间的计算: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法律网提醒您,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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