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
释义 | 一、无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无遗嘱继承公证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网提醒您 ,子女在对父母房产进行继承的时候,若是通过法定方式分割遗产的,则其中要先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并不是作为子女,就理所当然的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与子女一样,父母的父母以及配偶,同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中,也是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 二、公证遗嘱包括什么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3.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4.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5.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三、遗嘱继承公证收费标准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立遗嘱的方法和做公证是两回事,其实对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也可以到公证机构做公证,如果直接就是到公证机构立遗嘱的话,公证机构在立好遗嘱的同时也会给出具公证书,但是到公证机构进行遗嘱公证肯定是要收费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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