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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处罚执行机构的范围有哪些
释义
    一、行政处罚执行机构的范围有哪些
    1.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受委托组织必须依法成立并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
    二、对行政处罚不服应该怎么办
    对行政处罚不服,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后,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包括以下六种。具体如下:
    1.警告、通报批评;
    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4.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5.行政拘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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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3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