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经营罪与正当经营行为、一般非法经营行为的区别 |
释义 | 非法经营罪属于典型的经济犯罪,对于经济活动领域的刑法介入,刑法应尽可能地保持其谦抑性。体现在非法经营罪中,也就是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预,应尽可能诉诸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等措施以及企业的自我监督、行业协会的惩诫手段处罚,只有当这些措施无法足够惩处时,才能将其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因此,司法实践中,对非法经营罪的认定应严格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限,以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一、非法经营行为与正当经营行为的区别 所谓正当经营行为,就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允许并加以保护的市场经营行为。就非法经营行为而言,正当经营行为是指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获得经营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及其他限制买卖物品。 正确区分非法经营行为与正当经营行为的核心在于判断行为人是否满足非法经营罪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如前所述,主观方面主要是看行为人是否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客观方面就要看行为人有无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实施了某种法律许可的经营行为,就属于正当的经营行为。 二、非法经营罪与一般非法经营行为的区别 判断具体的非法经营行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还是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行为,同样是要严格依照本罪的构成要件来衡量,因此必须严格把握本罪的构成要件。由于非法经营罪是情节犯,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法定的“情节严重”的程度,如果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程度,则只能是一般非法经营行为,只能作为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无论如何都不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二者区别的关键就是要查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正确把握非法经营罪的质的定性。 不同的非法经营行为,其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不同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具体非法经营行为是否符合“情节严重”,需由司法机关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做出相关规定。在此仅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例,该解释规定第三条规定:“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1、非法买卖外汇二十万美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