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 |
释义 | 一、如何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 如下办理分公司注销登记: 1.股东会决议解散分公司; 2.对分公司进行查账; 3.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被公司撤销、依法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应当收缴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二、公司注销登记需要的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有: 1.公司营业执照; 2.国税、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委托授权书;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印监卡;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8.经办人身份证; 9.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要填表盖章。 ![]() 三、公司注销的情形 1.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存在违法的行为,从而被有关机关责令关闭,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注销公司。 2.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宣告破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注销公司。 3.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符合其他的解散事由。 4.公司因为合并、分立等,从而注销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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