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财产继承怎么办 |
释义 | 一、离婚后财产继承怎么办 离婚后财产继承的处理如下: 如果当事人还活着,不存在继承,因为人没有死亡没有遗产产生,也就不能办理继承。 当事人离异后,一方如果死亡,或者两人死亡。属于死者个人拥有的合法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 法律网提醒您,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 二、财产继承诉讼时效 财产继承诉讼时效规定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财产继承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财产继承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 2.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如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遗嘱、见证人等。 3.证明被继承人财产范围的证据,如房产证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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