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职务侵占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法人职务侵占如何认定 法人职务侵占如下认定: 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二、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 职务侵占罪追诉时效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按照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因此犯罪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职务侵占罪怎么起诉 职务侵占罪的起诉方式: 1.职务侵占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应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2.监察或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职务侵占罪案件,检察院应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案件重大复杂的,可延长15日;犯罪嫌疑人可适用速裁程序的,应在10日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1年以上有期的,可以延长至15日。 法律网提醒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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