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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
释义
    一、如何在长沙提取公积金
    在长沙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填写《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单位初审
    单位专管员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专管员和单位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或财务章。
    3.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1)核对个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2)核定支取金额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上签署审批意见。
    4.办理付款手续
    (1)办理部分提取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和进账单,交受委托银行将款项直接划入提取人还贷专用账户。
    (2)办理销户提取和其它办理部分提取的,凭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凭证》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凭证》,由受委托银行将款项划入个人储蓄账户。
    二、长沙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的(以下简称自有);
    2.偿还购买自有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支付房租的;
    4.支付住宅维修资金的;
    5.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6.支付物业费的;
    7.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9.出国(境)定居的;
    10.正式退休的;
    1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2.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3.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
    
    三、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多少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是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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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7 1:2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