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哪些 房屋产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所以房以房屋产权证明是房产证、住房不动产登记簿等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二、房屋产权年限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实际中,按规定,一般房屋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使用期限为70年。此外,房屋的产权年限通常不允许重新计算。因此,不管是买一手商品房或二手房,都需要注意剩余的使用年限有多少,避免遭受额外损失。 例如,一手商品房的房屋使用年限,其实从开发商拿到土地使用权时就已经开始计算,等购房者拿到房屋时,往往已经过了两三年的使用年限。 在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就要及时去办理续期,办续期的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三、禁止销售的二手房类型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 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 3、处于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 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 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根据房改有关政策,已取得合法产权证书的已购公有住房。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产权证明包括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所以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主要是房地产、不动产登记簿等。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零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两百一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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