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公司更换业主是否具有更换权 |
释义 | 一、物业公司更换业主是否具有更换权 业主具有更换权物业公司的权利。物业公司的义务是为业主提供好服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业主委员会如何更换物业公司 业委会更换物业流程如下: 1.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投票表决,若2/3以上同意,则可更换物业公司。 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招标工作,制定管理要求和费用,做标书。 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管部门进行物业招标。 4.由业主组建评标小组,或请房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评标,选出中标的物业。 6.由业委会向业主宣布招投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和结果,业主对结果进行投票表决。 7.表决通过,由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新老物业进行工作交接,新物业进场。 8.表决否定,重新由步骤2进行,对落选的物业公司再次评标。 ![]() 三、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怎么更换物业公司 没有业主委员会的,要换物业,只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