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前财产保全提交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诉前财产保全提交什么材料 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的资料有: (一)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证明; (四)被申请人身份证明:被告是法人的,提交在工商局打 印的企业机读档案资料;是自然人的,打 印常住人口信息表,如被告为夫妻,需证明夫妻关系; (五)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 (六)律师事务所函; (七)申请保全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八)担保函; (九)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担保财产的所有权明确而没有争议、没有设定抵押权等担保物权、也没有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十一)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 二、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 (一)申请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的适用条件是: 1、需要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即申请人将来提起案件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 2、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 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利害关系人,即与被申请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权利受到被申请人侵犯的人。 4、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在起诉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即利害关系人必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使与被保全的财产的有关争议能够通过审判得到解决。如果利害关系人未在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二)申请的手续 申请人在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时需提交以下证据和材料: 1、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一份。 2、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明材料。 3、诉前财产保全担保书及担保财产的权利凭证原件。 4、申请保全财产的具体线索。 5、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纠纷的证明材料。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作用有哪些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特点是能及时有效地防止义务人转移、隐匿、挥霍其财产。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处于查封、扣押、冻结状态,其想要逃避法律义务已成为不可能。因此,其往往会主动与申请人协商解决纠纷。实践证明,大量具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案件,都在诉讼前或诉讼中以和解方式得到了解决,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由于被申请人的财产在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当即可直接执行这部分财产,及时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使申请人的损失降到最低。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提交什么材料的相关知识,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交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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