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是怎样的格式 |
释义 |
一、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是怎样的格式 委托人: 委托人: 受托人: 我与**是夫妻关系,是位于牡丹区*****的所有权人(房权证号:鲁菏市字第******号),现我们欲出售上述房屋,因不便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现自愿委托高祥飞作为我们的合法代理人,并以我们的名义办理如下事项: 1、向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或山东省菏泽市房产档案馆对上述房屋进行查档。 2、代为出售上述房屋,代为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到山东省菏泽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注销、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以及领取相关证件和资料。 3、到山东省菏泽市地税局申请减免和缴纳有关税费,领取相关证件资料。 4、到相关部门办理水电、物业、有线电视过户及房屋交接的相关手续。 5、代收全部售房款。 委托期限:从签署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办完为止。 在委托期内,受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所实施的一切行为,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均予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 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 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 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 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 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 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6、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 7、其他应明确的内容。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于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是怎样的格式的相关知识,从上文可知,公证处出具的委托书是怎样的格式、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和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等知识,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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