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宪法解释权归谁? |
释义 | 一、宪法解释权归谁? 宪法解释权归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我国宪法的解释权不属于除全国人大常委会之外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解释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只有终审权没有释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二、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了什么? 我国的宪法基本原则包括: 1.人民主权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法制原则,依法治国必须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3.基本人权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权力制约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法律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三、宪法解释分类有哪些 宪法解释分类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宪法解释分成以下种类: 1.根据解释的目的和意义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补充解释与违宪解释; 2.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与系统解释; 3.根据解释的尺度不同,可以将宪法解释分为字面解释、扩充解释与限制解释; 4.根据解释主体和效力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 5.根据宪法解释的方式可分为,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6.补充解释和违宪解释。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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