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时效期间为多少年 普通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特殊行政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是不动产案件,是二十年;其他行政案件是五年。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行政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事由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法律网提醒您,因上述原因被耽误时效的,耽误时间不计算在内,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由法院决定是否同意。 ![]() 三、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吗 行政诉讼时效过了还能起诉,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仍然受理,但可能会败诉。 讼时效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促使当事人积极行使权利而设置的。中国诉讼时效采取的是胜诉权丧失说。也即诉讼时效届满,实体权利未消灭,但丧失了胜诉也即获得司法保护的可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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