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彩礼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彩礼延续至今,渐渐演变成一种形式了,家庭富裕的就会给多一点,家庭一般的就给少点。一旦婚礼没结成就会有纠纷,法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以下资料。 一、相关法律规定 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符合条件时,已给付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但在实际生活中,已给付的彩礼可能已用于购置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物品,事实上已经转换为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或者已在男女双方的共同生活中消耗。 二、除依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外,同时还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在法律的适用上,有这样一条规则,即“有法依法、没法依政策、没政策依习惯”。所以,在彩礼的认定、彩礼的范围、彩礼是否返还以及彩礼返还的比例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当地的风俗习惯。 (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三)公平原则。在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中,应当用双方之间的利益均衡来判断是否公平。 综上所述,彩礼能要回来的,但是要符合法定的情形,主要是为登记结婚手续以及结婚尚未同生活的,还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困难的界定要按法律规定)。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总结整理关于“彩礼能要回来吗”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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