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厂政府征收工人如何赔偿 |
释义 | 一、工厂政府征收工人如何赔偿 工厂政府征收工人的赔偿:按员工在工厂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补偿,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计算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工厂拆迁涉及哪些补偿费 1.停产停业损失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 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工厂拆迁评估报告怎么写? 法律网提醒您,工厂拆迁评估报告的撰写需要将下列内容列明: 1.不动产损失评估。指不能随迁的财产的拆迁补偿价值评估; 2.停产损失评估。指因搬迁而停产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价值评估; 3.搬迁费评估。指随迁财产搬迁的全部合理费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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