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施工合同不签署日期有效吗 |
释义 |
一、工程施工合同不签署日期有效吗 如果工程已经实施了就有效。可以补充协议确定时间。合同的签定时间不属于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它合同仍然有效成立。合同法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日期对合同生效的影响限定于以下几点: 1、双方没有约定的,法律默认日期对合同生效无影响。 2、双方在合同中除了规定了生效日期无其他条件的,按日期生效。 3、除了约定生效日期外还有其他生效条件的,如果约定同时满足所有条件时生效那么日期到达时看其他条件,如果任一条件满足生效,日期满足时也生效。 ![]() 书证。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业主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来往信件(书信、电子邮件等);如业主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商问题的答复信等;各种会议纪要;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如施工记录、监理工程师填写的施工记录和各种签证等;工程照片;气象报告;工程中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管辖地 法院管辖及约定仲裁的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事先正确约定纠纷受理机关或在发生纠纷后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关审理案件,有利于纠纷得到迅速处理。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发生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基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再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可在合同订立时约定发生争议时由人民法院管辖或由某一仲裁委员会处理,合同当事人如果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约定在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 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而关于“工程施工合同不签署日期有效吗”的相关内容,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当然,如果承包人迟延开工具有合法的抗辩理由,则迟延所经过的时间可以计入工期顺延的时间。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仍有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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