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的主要证明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的主要证明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的主要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社保缴费即可等;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证明,例如医疗诊断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二、工伤认定不成功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成功的处理办法是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 三、工伤认定书内容都包括哪些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5.认定结论; 6.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7.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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