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
释义 | 一、人在外地可以起诉吗 人在外地是可以起诉的,一方提出诉讼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起诉可以委托别人去吗 起诉可以委托别人去。但是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同时不能成为代理人的情形包括无民事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人,以及人民法院认为不适合担任代理人的人。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三、民事起诉诉讼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额,分区间按比例缴纳。法律网提醒,不满10000元的每件交50元。 2.离婚案件按件收费,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每件50-300元,离婚案件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 3.知识产权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价额的500-1000元。 4.劳动争议案件10元。 5.商标、专利、海事100元,其他行政案件50元。 6.申请公示催告100元。 7.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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