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构成轻微伤行政拘留的条件 |
释义 |
一、不构成轻微伤行政拘留的条件 不构成轻微伤只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可能涉嫌其他犯罪,所以能拘留。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二、轻微伤不调解是否会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结合以上法律规定来说“轻微伤调解不成必须拘留”是有法律依据的,换句话说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害而又调解不成的应当依法拘留。 公安机关在处理类似问题时主要看后果,适当考虑起因及谁先动手的问题。通常以调解为主,如果双方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则公安机关就直接放人了,不会关押。如果不能够达成调解的,公安机关最多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15天,不构成刑事责任。 一般赔偿的费用以实际发生的为基础,适当增加一点。你可以向他索要票据。你放受伤,如果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可以在赔偿中予以抵扣。 三、轻微伤调解不成怎么办 如果调解不成,公安机关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之后对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要求你赔偿相关费用。具体多少则看多方能够提供多少票据,比如医疗费发票、交通费、护理费等等。如果实际没有那么多,当然不可能要求你赔偿不存在的费用。至于你受伤所产生的费用,如果你不向法院起诉,法院是不会主动在你赔给对方的费用中扣除的。 以上就是关于不构成轻微伤行政拘留的条件的相关介绍,在平时还是要注意个人的行为,避免做出殴打他人,或者是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不然的话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对此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建议可以咨询一下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两百三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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