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意宣判离婚条件 |
释义 | 一、同意宣判离婚条件 同意宣判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二、夫妻欠钱离婚怎么判决 夫妻欠钱离婚的判决: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商清偿;如果是个人债务的,由个人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判决书下来被告不履行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的流程 离婚判决书下来被告不履行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的流程大致如下: 1.权利人提出申请。起草《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交至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 2.人民法院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3.执行立案,录入法院办案系统,公开执行案件信息 4.法官操作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1)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的直接划拨到法院账户,支付申请执行人,执行结案。 (2)被执行人没有足额银行存款的,法官分析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订执行方案,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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