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证件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去民政局需要带以下证件: 1.双方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双方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当事人持有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须在办理现场签字); 5.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等。 二、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民政局协议离婚办理流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三、离婚协议分割财产需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分割财产不需要公证,公证是属于自愿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进行公证,不申请公证不影响离婚协议书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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