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赔偿多少 |
释义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赔偿多少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替换。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这些将导致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房屋合同买卖因为某一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也只需要赔偿另外一方,因为合同无效所导致的损失,以及已经付的款项等等,只是一方不可因此而大肆勒索,而如果遇到纠纷的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处理,法律咨询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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