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
释义 | 一、刑事案件类型有哪些种类 刑事案件类型有下些种类: 1.危害国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5.侵犯财产罪; 6.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7.危害国防利益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10.军人违反职责罪。 二、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 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为: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 2.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三、刑事可以转为行政吗 法律网提醒,刑事案件可以转为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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