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错转账不还有法律危险 |
释义 | 随着现代新型支付手段的发展,通过网络银行、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方式,直接操作进行转账支付,一方面便利了人们的经济往来,但另一方面也容易滋生错误和风险。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烫手的“飞来馅饼”?银行在此类事件中有无责任?因自己操作失误导致的损失如何追回? 女子转错账 收款人索精神损失费 近日,40岁的张女士一时粗心转错账,结果麻烦大了。对方称“忙,没时间还”,还索要“精神损失费”。 张女士家住重庆沙区,给儿子张罗新房装修,为了支付装修房屋的物料费,从网上银行转账,不料由于匆忙和粗心,账号输入错误,也未留意核对收款人名字,鼠标一点,2.2万元即汇入了一个陌生账户! 张女士核对账号时才发觉钱汇错了,情急之下,拿着打印的汇款记录报警求助。警方在和银行沟通后,电话联系到李女士,但被莫名飞来的“馅饼”砸中的李女士也一肚子委屈。 “这个错误并不是我造成的,跟我无关。我工作很忙,没有时间来还款。”李女士有些不耐烦,经过民警劝说,她不大情愿地表示可以把钱还给张女士,但张女士必须支付一些“精神损失费”。 民警告诉李女士,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拒还,要承担法律责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电话交流,李女士同意在派出所见面。张女士出具了身份证和银行交易凭证后,李女士返还了2.2万元,张女士也拿出200元表示感谢。 法律观点 不当得利 须返还钱款及利息 网银、支付宝、银联快捷支付、手机银行、ATM自助机等现代新型支付手段,在转账操作发生错误时,莫名收到钱的陌生人该不该返还钱款?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郭某在接受采访时说,此事件中李女士如果不能提供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取得该2.2万元的依据,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我国《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从民事责任来看,李女士负有返还2.2万元的义务,如有产生利息也应当一并返还。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正当利益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三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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