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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参与行政诉讼第三人
释义
    一、如何参与行政诉讼第三人
    行政诉讼第三人参与诉讼的方式是自己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也可以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需要答辩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是由被告人答辩的,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的,不需要第三人进行答辩,被告人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三、行政诉讼时效期限是多久
    六个月,行政诉讼的有效期是六个月,任何不服从行政职员作出的行政处罚的购买或者是单位,都是可以在时效范围内向法院提交行政诉状的。法律网提醒您,在诉状之中,必须要说明纠纷发生的缘由,也需要说明自己不服从于行政处罚的理由。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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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8: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