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属于强制措施吗 |
释义 |
一、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属于强制措施吗 对戒毒人员的社区康复不是强制措施,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可以接受社区康复,其具有自由性,可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故不属于强制措施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 对于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社区康复参照本法关于社区戒毒的规定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戒毒工作的需要,可以开办戒毒康复场所;对社会力量依法开办的公益性戒毒康复场所应当给予扶持,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 戒毒人员可以自愿在戒毒康复场所生活、劳动。戒毒康复场所组织戒毒人员参加生产劳动的,应当参照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 二、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是多久 根据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可以提前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三、社区矫正适用对象有哪些 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八十五条 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戒毒人员社区康复属于强制措施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接受社区康复的禁毒人员可以在戒毒康复场所生活、劳动,并且能够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可见社区康复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所以社区康复不属于强制措施,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上法律网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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