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
释义 |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满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条件: 1、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不包括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法律文书中应当履行的义务,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是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3、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4、是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下几种就是属于情节严重的行为。 (1)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也构成此罪。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主体是负有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义务的人。 2、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人一般都是直接故意不执行判决的。 3、本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抗拒执行已经生效的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 根据法律规定,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基本内容,如果还有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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