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
释义 | 一、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相关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吗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按月向劳动者依法支付两倍的工资,不满一个月的,按计薪日折算,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十九条和五十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和第十六条、《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按《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 三、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 处罚标准是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我们可以了解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发放劳动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0]《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 [1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六条 [12]《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13]《劳动部关于发布《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通知》第三条 [1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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