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流程和步骤 |
释义 | 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有哪些流程和步骤 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有以下流程和步骤: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 2.告诫。 3.陈述和申辩; 4.制作执行决定书; 5.送达; 6.采取各种强制执行方式; 7.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期限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处罚后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3个月内,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不申请复议或者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催告书送达10日后当事人仍然没有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 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2.已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3.申请执行的时间在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十日后且在自当事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 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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