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处罚如何处罚 |
释义 | 法律规定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员的刑事责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中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种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既可以是非军人,也可以是军人。那么,对于首要分子的处罚如何规定的呢?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如下: 一、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处罚有哪些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罪只追究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积极参加的”,是指主动参加冲击军事禁区犯罪活动的,在实施犯罪申起了重要作用或者有其他犯罪行为的等。 对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首要分子,在判处主刑的同时,一般也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二、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 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本罪以“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作为犯罪构成要件。如果虽然有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的行为,但尚未达到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程度,或者虽然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但只属一般参与者,尚不属积极参加的,则都不构成犯罪,可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对于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但不知是军事禁区,可按其他有关罪定罪处罚,不按本罪处罚。 (二)此罪与彼罪 1、本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两罪在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相同。其区别:一是犯罪客体不同。前罪的客体是军事禁区管理秩序;后罪的客体是公共场所秩序或交通秩序。二是侵害的对象不同。前罪侵害的对象是军事禁区;后罪侵害的对象是公共场所。 2、本罪与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的界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聚众冲击I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两罪在犯罪主体、丰粤亨面、客观方面相同或者近似,其主要区别在于:一是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军事禁区秩序;后者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秩序。二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是军事禁区;后者的犯罪对象是除军事机关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工作区。 3、本罪与武装叛乱形式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行为的界限。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中的持械冲击军事禁区,用武装叛乱罪中的持械冲击军事禁区相似。对以武装叛乱形式冲击军事禁区,严重扰乱军事禁区秩序的,属想象竞合犯,按照择一重罪处断的原则,应定武装叛乱罪进行处罚。 以上是法律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处罚如何处罚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综上,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军事禁区是保证军队作战、训练、战备、科研等军事活动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抵御外来侵略的特殊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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