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管辖权基本原则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管辖权基本原则 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特别是便于作为原告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参加诉讼。 2、有利于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判决和执行。 3、有利于保障行政诉讼的公正、准确。 4、有利于人民法院之间工作量的合理分担。 ![]() 二、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有哪些 1、维持判决: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2、撤销判决: (1)主要证据不足;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3)违反法定程序; (4)超越职权; (5)滥用职权。 3、限期履行判决: (1)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2)变更判决; (3)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4、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 (1)起诉被告不作为理由不能成立;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问题;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变化需要变更或者废止; (4)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 (5)其他应当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不适宜适用前四种判决时)。 5、确认判决:合法或者有效,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 6、违法或者无效: (1)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 (2)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 (4)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被告在一审期间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补充性判决:不适宜适用撤销判决、限期履行判决、变更判决时)。 三、行政诉讼立案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证明对象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行政诉讼管辖权基本原则的相关内容,对于行政诉讼,作为当事人需要积极的进行准备,也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指导维权,这样可以更好的维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法律网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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