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方式 |
释义 | 一、留置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方式 留置权如何实现有以下方面的方式: 1.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 2.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法律网提醒,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 二、留置权可以转移占有权吗 留置权是不可以转移占有权的。留置物所有权是归债务人的,如果留置权人要行使留置权的话,需要将标的物进行拍卖,然后折价实现自己的债权,剩余的财产需要返还给债务人。 可以行使留置权的合同包括货物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拖航合同、行纪合同等6种。这些合同的标的均为履行一定劳务的行为。 三、留置权和质权的区别 质权和留置权的区别: 1.成立条件不同。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条件不同。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