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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法医的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释义
    一、对法医的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处理
    对法医的鉴定结果不服的处理:应该向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申请重新鉴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重新鉴定: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做法医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网提醒您,做法医鉴定需要的材料:委托书、卷宗、病历材料、门诊病历、影像学材料、照片、既往鉴定文书、起诉状、判决书、答辩状、开庭质证材料、当事人或控辩双方提供的书面陈述材料等。
    
    三、法医鉴定能否作为证据使用
    法医鉴定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医鉴定是司法程序中有关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对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刑事案件中,当事人要求进行伤情鉴定的,办案单位应及时开具法医伤情鉴定委托书,当事人凭委托书到被委托的法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2.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告知双方当事人被委托的鉴定机构。
    3.《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被委托的鉴定机构成员提出四避申请。伤者不在本地治疗,可要求办案单位变更委托鉴定机构,但不得自行要求到某个鉴定机构鉴定。
    4.办案单位必须向双方当事人公开鉴定的内容及结论。
    5.首次鉴定后,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如对鉴定结论表示异议,有权提出申请,由办案单位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复核或重新鉴定。办案单位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在十日内开具委托书,不得拒绝。规范也可能影响到鉴定意见书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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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7: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