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调节劳资纠纷 |
释义 | 一、如何调节劳资纠纷 运用“法、理、情”等调解方法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感化,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调解原则,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让当事人明白“暴力”并不是正确的讨薪方式。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当前法律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同时,调解员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搭建对话平台,促使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解决了纠纷。 ![]() 当今社会,员工为了讨回血汗钱,在被逼无奈下做出诸如暴力讨薪、跳桥等行为。这些都是违法手段,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当前法治社会是相悖的。 快速有效地定纷止争,调解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它既能做到案结事了,还能节省当事人的维权成本,维护社会和谐。人民调解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讨薪要合法,维权需及时。 二、劳务关系的特点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和调整。 4.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三、法律依据 第 6 条 调整事项之劳资争议,依本法所定之调解、仲裁程序处理之。 前项争议之劳方当事人,应为劳工团体或劳工十人以上。但事业单位劳工未满十人者,经三分之二以上劳工同意,亦得为劳方当事人。 第 7 条 劳资争议在调解或仲裁期间,资方不得因该劳资争议事件而歇业、停工、终止劳动契约或为其他不利于劳工之行为。 第 8 条 劳资争议在调解仲裁期间,劳方不得因该劳资争议事件而罢工、怠工或为其他影响工作秩序之行为。 综上所述,劳资纠纷的处理可以通过仲裁委的介入来进行达成调解,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达成调解协议。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如何调节劳资纠纷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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