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省可以拿离婚证吗 |
释义 | 一、外省可以拿离婚证吗 外省可以拿离婚证。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法律网提醒您,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证是怎么办理的 1.申请:提交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初审,符合条件的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3.30天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办理离婚证的条件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办理离婚证的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 2.双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4.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5.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6.其他条件。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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