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怎么写诉状 |
释义 | 一、欠钱不还怎么写诉状 欠钱不还如下写诉状:欠款民事起诉状,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以及其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信息;诉讼请求和所依据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如何起诉欠钱不还 起诉欠钱不还的方式如下: 1.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2.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 3.人民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欠钱不还去哪起诉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中的借款合同纠纷,对借款合同纠纷债权人可以向以下基层法院起诉: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按照约定当事人有约定管辖法院的,应当先到约定的法院起诉。法律网提醒您,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借款行为履行地、借款行为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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