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被辞退会有什么样的补偿 |
释义 |
一、怀孕期间被辞退会有什么样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因此,以女职工怀孕为由进行辞退的做法,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二、怀孕期间能否调岗降薪 现实中,由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将该法条内容机械地理解,则很多公司正常的生产可能也无法进行下去。为此,目前在法律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将劳动者工作单位的调整是否合理的问题,主要把握以下几点进行判断: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怀孕期间被辞退维权 当公司违法解除怀孕期间的员工劳动合同,员工有两种维权方案: 第一种,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工资损失到合同再继续履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则仲裁或法院会撤消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第二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不得就是强制性规定,不可违反。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怀孕女工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则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至于员工选择那一种方式,取决于员工未履行完的劳动合同期的长短及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长短,若员工未履行完的合同期较长,但工作年限较短,第一种方式能较好维护权益。若工作年限较长,因违法解除按工作年限的双倍赔偿,第二种方式综合下来能较好维护权益。 一般来说,怀孕期间是不能辞退女职工的,如果公司违法辞退,是要按照法规给予补偿的,具体的多少要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标准来计算。以上便是法律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怀孕期间被辞退会有什么样的补偿的相关内容,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八十七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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