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倒闭清算如何核算亏损? |
释义 | 一、企业倒闭清算如何核算亏损? 在公司倒闭后,股东需遵循一定的程序来清算亏损。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必须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3.公司财产需按照法定顺序清偿: (1)首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然后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清偿公司债务; (2)剩余的财产,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则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4.清算期间,公司虽然存续,但不得进行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公司财产未依照法定顺序清偿前,不得将其分配给股东。 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大会拥有广泛的法定职权。其中包括: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并决定其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并决定其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和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7.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8.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9.修改公司章程等。 这些职权确保了股东大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使其能够全面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监督。 ![]()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规定 《公司法》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考虑因素: 1.有限责任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股东人数不应少于二人; 2.有限责任公司兼具资本联合和人际结合的特点,股东人数不宜过多; 3.有限责任公司不公开募集股份,管理较为封闭,适宜于公司决策和经营,因此股东人数需有一定限制; 4.股东人数的限制不仅适用于参与公司设立的最初股东,也适用于公司设立后新增的股东,以确保股东总数的合规性。 这些规定旨在平衡有限责任公司的灵活性和规范性,保护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了解完企业倒闭清算的流程和股东大会的职权,你是否对如何参与公司治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法律网将持续为您分享法律知识,敬请关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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