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银行名誉侵权怎么处理
释义
    名誉侵权指的是文学作品、通告文字、行为语言或其他形式对当事人产生了名誉上的消极影响所构成的一种违背人权的行为,银行名誉侵权怎么处理?相信看了法律网的小编为您整理的以下两个案例就会明白。
    一、【案例一】银行过错侵犯名誉权
    2012年11月,从事服装加工的丁鹏因资金紧张,向一家银行申请贷款20万元。贷款申请手续办好后,银行客户经理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结果发现丁鹏在某商业银行有不良信息记录,银行因此拒绝丁鹏的贷款申请。
    丁鹏随后到某商业银行了解情况,该银行经调查核实,在2007年,该银行工作人员刘某、王某(现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明知他人冒用丁鹏的名义申办贷款,非但不予以制止,反而提供便利,违规发放贷款。事后,刘某、王某未及时收回该笔贷款,致使丁鹏被列入贷款黑名单。该银行爽快承认因自身过错给丁鹏造成不良信用记录,并及时将丁鹏的不良信用记录予以消除,但拒绝赔偿损失。协商未果后,丁鹏一纸诉状将某商业银行告上法庭。
    近日,江西省上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令某商业银行赔偿丁鹏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根据民法通则,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发展的背景下,个人银行信用成为名誉权保护的客体,对一个公民、法人的社会评价包括道德、作风、品质和商业信誉各方面,尤其是商业信誉的不良记录不仅可以给公民、法人带来精神上的打击和挫伤,更会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某商业银行对本单位职工的工作疏于管理,将丁鹏不真实的欠贷信息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导致丁鹏产生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贷款黑名单,构成名誉侵权。
    二、【案例二】莫名的征信不良记录
    因为经商的缘故,连城的罗先生特别看重名声。前段时间,他突然收到连城县某银行的催款通知。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因为这个事,他还在该银行征信系统中挂上了不良记录的“号”。于是,罗先生以名誉权受侵权为由将该银行告上法庭。
    “被欠款”:客户登上征信“黑名单”
    “您14年前在某银行贷款1600元一直未还款……请您赶紧还款。”2017年9月23日,罗先生接到某银行打来的电话。这个催款通知让罗先生非常诧异,自己10多年前是有笔银行借款,但早已还清,怎么可能欠款呢?经查证,打电话的并非骗子,而是某银行的工作人员。
    罗先生随即从厦门赶回连城,发现自己已被列入该银行征信系统的“黑名单”。他怒不可遏,当即聘请律师提起侵权诉讼。
    讨说法:名誉侵权索赔10万元
    “我曾在2002年前向连城县某银行贷款过1500元,但是当年已经还清。”罗先生在诉状中陈述,该银行主张其于2003年5月31日在该行贷款1600元,相关材料上有“亲见申请人递交并签名”“已对本人电话核实”“电话与地址匹配”等内容。可是,罗先生2003年根本没有去过该银行,银行也从未跟他核实过任何信息。罗先生还发现,资料上的签名并非自己书写,内容也不是他本人填写,甚至登记的联系方式也不是他家电话,于是他要求某银行将其名从“黑名单”上撤下、书面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0万元。
    经双方确认,涉案贷款合同上签名的确不是罗先生的笔迹。
    “2003年5月31日的这笔贷款纯属子虚乌有,某银行存在重大过错。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存在对我信用的不真实记载,导致社会评价降低,给我从事商业活动等带来重大不良影响,并遭受精神上的痛苦。”罗先生觉得,某银行的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和名誉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某银行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0万多元,并书面赔礼道歉。
    以上就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银行名誉侵权怎么处理的内容,侵害名誉权的,受害人可以直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礼道歉,在侵害名誉的范围内消除影响。如果造成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精神损失。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5 2:08: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