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取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一、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取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高空坠物的规定有: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二、高空坠物可否报警 如果对自己的利益有了实质性的侵害就应该报警,《民法典》还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吗 违规建筑高空坠物有法律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高空坠物导致财产损失的,公民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公安机关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来认定责任,当事人也需要根据实际来进行伤害鉴定,最后的赔偿是基于实际造成的伤害后果而定的,造成伤残的还需要赔偿伤残费用等。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高空坠物致人死亡取证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我们可以知道,对于高空坠物,我们应该及时取证,封锁现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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