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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的起源 (二)计税依据 1.从价计征(经营自用的房产)——房产的计税价值 计税价值: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各地扣除比例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屋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房产税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税 率 税额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 房产计税余值 1.2%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从租计征 房屋租金收入 12%(个人为4%)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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