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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期解雇赔偿金有哪些内容
释义
    解雇也即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接下来由法律网的小编为您具体介绍孕期解雇赔偿金有哪些内容。
    一、孕期解雇赔偿金有哪些内容?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计算方式:工作年限×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如有拖欠)应一并发放。
    
    二、能解雇合同期满的怀孕女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说用人单位将“三期”女职工辞退的,那么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将会依法确认为无效行为。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 晚育(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生育后3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子证》增加35天,如难产再增加30日,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儿增加15天。
    综上,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雇合同期限届满的怀孕女工的,如用人单位欲与怀孕女工解除劳动关系,必须于劳动合同期限法定自然顺延至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解除。
    以上便是法律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有关孕期解雇赔偿金有哪些内容的知识。我国劳动合同法明令禁止用人单位非法解雇尚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的女职工,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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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5:3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