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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
释义
    社区矫正是有社区矫正对象的,只有符合社区矫正的对象才能够进行社区矫正,那么对于社区矫正来说,对象有哪些呢?如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等。接下来由法律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社区矫正对象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也即有些犯罪分子虽然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不能表明不予关押也不致再危害社会,不能宣告缓刑。但必须注意的是,由于犯罪人尚未适用缓刑,因而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只能是审判人员的一种推测或预先判断,这种推测或判断的根据,依法只能是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悔罪表现较好。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三、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关于社区矫正对象有哪些的相关内容,社区矫正的一个对象还是比较严格的,只有符合条件的对象才能够进行社区矫正。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法律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引用法条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拓展阅读
    
  • 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包含哪些内容
  • 什么是社区矫正机构
  • 社区矫正需要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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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8:3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