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理吗
释义
    一、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理吗
    一年劳动合同3个月试用期是不合理的。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0天。
    
    二、试用期过了单位不给转正怎么办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中的一段特殊的工作期间。在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较便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是这段期间的认可有形式的底限。《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果劳动合同上没有约定试用期,那公司口头说的试用期不生效。你从进入公司开始就应该是转正后的员工待遇。换句话说,也就不存在转正的问题。
    如果劳动合同上约定的试用期是六个月,仅仅是面试时公司的面试官口头跟你说是两个月,这样,你就要提高警惕了。从基本常识来说,口头说的两个月,怎么抵得过书面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六个月呢?即使你的领导可以提前到2个月帮你办理转正申请,但同时公司也可以拒绝他提出的转正申请,让你继续试用。毕竟劳动合同的约定是效力最高的,此时缩短试用期是公司的权利(可以做可以不做的事),不是义务(必须要做的事)。
    三、试用期内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见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有前提的,即必须能举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理吗的相关内容。所以大家在找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试用期的期限,要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话,是可以不签这个劳动合同的,千万不能被资本无情的剥削或者压榨。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0:27:18